一、太原市跨境电商发展基本情况
2016年3月14日海关总署正式批准太原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2016年8月18日,太原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太原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项目一期投资约2600万,包括海关监管系统、检验检疫监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监管仓配套设施、卡口系统改造、机房改造等主要组成部分。现有全球蛙、金卡众和、银联商务、通联支付、嘉里大通等电商、物流、支付企业入驻平台开展业务,目前平台服务企业57家,通过平台开展业务的电商企业31家,本地加工企业6家。商品数2000余种,带动就业人数1000多人,签约美国海外仓15个。2017年平台将新增进出口企业100家,同时带动农产品出口企业50家。
为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太原跨境电子商务线下配套实体已建成山西进口商品展示体验中心、山西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基地和跨境电子商务保税仓,约有入驻企业80家。未来还将建设山西出口品牌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国际邮件和快件分拣中心等。山西进口商品展示体验中心具有进口商品展示、体验、交易、分销、分拨和配送等功能,并作为跨境电子商务线下体验平台。山西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基地为山西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孵化场所,鼓励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吸引跨境电子商务聚集,扶持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成长,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3月1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跨境电商零售进口“4.8”新政过渡期后监管总体安排发表谈话。目前,全国能够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试点城市从10个扩大到15个。太原还不是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无法享受试点城市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方面的优惠政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限制较大。同时,跨境电商新政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新政仍然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二是太原市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配套基础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由于缺少国际邮件和快件分拣中心,直购进口和一般出口业务无法开展。同时,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融合已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为了更好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O2O业务,需要由政府加大投资,建立规模大、功能全,具有展示、体验、交易、分拨、配送等功能的进口商品及出口商品中心。
三、两点建议
一是为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建议国家统一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以及其他非试点城市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方面的政策,将试点政策在全国范围推广。
二是建议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杭州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在通关便利化、业务模式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