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获益资产监管新规

【发布时间:2016/12/30】  【来源:】  【点击:

有消息称,为应对近期持续出现的激进投资和举牌问题,保监会将进一步在资产端收紧险资投资规范和监管。其中以20%持股作为界定重大股票投资的监管红线,达到或超过这一水平的投资必须获监管层批准。保险机构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不能使用保费收入,险企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比例也可能调降。工银国际保险研究员周琴指出,上市险企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敞口较小,措施反而有利于寿险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为可降低利差损和流动性挤压的潜在系统性风险,龙头险企将会是得益者。

保监会将收紧险企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规范和监管。周琴分析说,列举近期保监会的行动,12月5日,保监会派检查组进驻前海人寿,对公司治理规范性、财务真实性、保险产品业务合规性及资金运用合规性开展现场检查,对前海人寿采取停止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的监管措施。12月13日,保监会召集各大保险机构领导层进行专题会议。相关负责人强调“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同时对于保险资金运用、万能险发展、保险公司结构治理等问题提出监管意见,明确指出:企业投资标的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辅;股权投资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以20%持股作为界定重大股票投资的监管红线;达到重大股票投资标准的,保险机构需在上市公司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保监会报送材料进行备案,包括投资资金来源、后续投资方案、持有期限、合规报告、后续管理方案等,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基本情况。

此外,保监会还明确保险公司重大股票投资新增部分资金应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保险资金。重大股票投资行为须向保监会备案,对于上市公司收购行为,须报保监会事前核准。保监会或将权益类资产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40%下调至30%,将单一股票投资占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10%下调至5%。

“潜在新规对上市险企的影响有限。”周琴分析说,潜在新措施正延伸至资产端,因为中小型险企年底前频频进行举牌收购。上市险企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敞口较小,但措施反而通过在负债端压抑短期高现价产品的销售,及在资产端管控不合规范的资金运作,有效控制利差损风险和流动性挤压,从而防范寿险行业发生系统性风险。因此,潜在措施有利寿险行业的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龙头险企将会是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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