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进行时

【发布时间:2016/4/7】  【来源:】  【点击:

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和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就在这个节点上,商务部近日印发《2016年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工作要点》,《要点》从4个方面确定了2016年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工作的18项重点任务。《要点》指出,2016年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工作要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创新政策举措,提升公共服务,加快构建资源融合、协同共享的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电子政务应用体系。

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工作

内容:

积极参与《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填补行业法律空白。推动现行法律针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相应修订完善。宣传贯彻《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总结执行情况,加强对平台企业的规范和指导。研究制订《网络零售平台自营业务评价指标与等级划分》、《电子商务消费品质量检查采样规范》、《移动无形商品(服务)电子商务经营服务规范》等标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地方电子商务立法和标准体系建设。

解读:

随着电子商务产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全国各地加强和创新电子商务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入,一些好的做法、成功的经验需要及时总结提炼上升为法律,一些在社会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法律制度上的不足需要及时弥补,一些体制、机制、制度上的障碍也需要及时破除。总之,电子商务发展管理亟须从政策推进变为法律推进,亟须从制度创新变为法律保障,亟须把治理的工作思路引入法治建设轨道,从而实现电子商务产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业内专家表示,电子商务立法面临四大难题,一、行业监管政出多头电商无所适从;二、市场秩序诚信体系缺失全靠自律;三、交易安全支付面临安全和便利双重考验;四、税收管理不能和实体店画等号。

如何解决难题,其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推进电子商务立法。有专家指出,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所以,亟待对实践中现有的规范指导电子商务的各种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梳理、补充、修改和完善。通过加强立法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换个角度观察,大众对电子商务立法的苛求,亦折射出监管方式的滞后。近几年电商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而假货问题作为电商行业一直以来的顽疾和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传统监管方式难以适应互联网创新的尴尬。工商等监管部门作为服务部门,应当创新监管方式,杜绝懒政思维。

事实上,电子商务立法并不意味着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亟需立法加以规范,在拟定立法草案时,就应该体现出前瞻性,必须要有大量的普通消费者参与其中,让他们的意见与呼声能够体现在法律中。唯此方能从根本上解决难题。

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

内容:

加大电子商务信用基础数据库建设力度,完善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记录。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指标、信用档案等标准研究和推广应用,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和奖惩规则。推动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督机制,推动建立面向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采集、共享与使用机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地方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

解读:

有专家表示,信用体系的建设如果只注意电商网站建设和在线支付等硬件因素,而忽视隐藏其后的诚实信用建设问题,那么即便少数的网上欺诈行为也会产生恶劣循环的效果,也能使诚信问题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瓶颈。据了解,我国电子商务信用标准健全的诚信管理体系还在建设当中;失信、违规行为的监督惩罚机制还有待完善,虽然信用行业市场化运作模式虽已初露端倪,但运作存在不规范现象,行业自律尚未形成。

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时代,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极其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各个行业、企业、消费者以及传媒各方集体协作,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保障。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王中辉处长看来,信用体系建设应把握四个原则:首先,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在政府加强指导和积极推动的基础上,明确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信用管理责任,强化企业自律。其次,坚持法规建设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在加强电子商务信用领域法规和标准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监督作用。第三,坚持专业服务和信息共享相结合。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机构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享。第四,坚持诚信褒奖与失信惩戒相结合。通过对诚信经营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支持,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给予警示或惩戒,鼓励和引导企业重视和培育诚信形象。

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

内容:

支持实体商业企业全渠道经营,大力发展体验消费,着力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鼓励发展城市智慧商圈,拓展智能消费新产品新服务,实施特色商业街区示范建设工程。推广绿色商品,开展绿色商场示范活动,大力发展“互联网+回收”商业模式,开展“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鼓励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支持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指导支持各类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大赛。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落实“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加快实体商业转型升级。

 解读: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积极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

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

内容:

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优先在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实施,提高扶贫效率和精准度。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发布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和服务规范。优化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开展专业领域的信息服务。加强与批发市场、超市、电商企业的合作,建立农产品采购商数据库,办好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落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举措,切实提高政策扶持效果。

解读:

阿里研究院的最新报告显示,经过2009年以来5年时间的发展,全国在农村电子商务领域发展并形成规模的“淘宝村”已经达到211个,一批“淘宝镇”正在浮现,农村生产和消费的生态环境正在加速出现显著变化。

此次《要点》中着力提到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无疑对未来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打了一剂强心针。国都证券分析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想要真正将电子商务与农村发展相结合,首先必须尽快制定促进政策。把农村电子商务和扩大农村消费作为推动农村发展的政策突破口和实验田,优先考虑在农村电子商务领域实施政策创新。积极推动制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建立扩大农村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和“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显著增长”作为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政策体系的基本纲领和目标,形成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政策的数量依据、质量依据、过程依据和规则依据,确立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安排实施。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健全信用体系,为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其次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重点培养适应新型农业和互联网社会的“新农人”,增强对业务营销、网店装修、售后服务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强化公益性、普适性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有潜力、有能力的农民、农户等发放具备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专门贷款,通过补贴、贴息等方式协助电子商务用户、物流企业扩大市场,支持农村电子商务用户、物流企业实现小规模社会化融资等;区分大宗农产品、小宗农产品、生鲜农产品开发电子商务,开辟网上交易市场,与现代连锁业结合,深化无店铺销售;建立网络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台、农产品公共信息平台、农产品信息追溯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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